关于缴纳2023年下半年工会会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1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按照工会工作计划安排,本月开始收缴下半年工会会费,请按202312月的工资标准,将2023年下半年工会会费收缴后,全额上交校工会。为统一标准,便于工会汇总,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职工为学校在编或人事代理的在岗人员、享受福利的在读博士,按每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0.5%的标准缴纳;教职工入职不到1年的在岗人员,按每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0.25%的标准缴纳。

    二、聘用合同制的在岗教职工,按每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0.25%的标准缴纳。

    三、请于1222号前将应缴会费上交校工会,缴纳时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要求加盖分工会公章和分工会主席签字。电子版统一使用Excel表格报送,含序号、姓名、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应缴会费等。

    四、会费取整,四舍五入到元。

    五、本次会费通过支付宝、微信上缴,不收取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