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5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豫工办〔2022〕47号)的要求和校工会年度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2023年春节送温暖工作,现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职教职工均有申报资格。

    二、送温暖资金使用对象

    1.教职工本人及直系亲属(指教职工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因患大病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2.当年家庭因突发事件和意外灾害等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3.受疫情影响出现临时性生活困难的职工;

    二、调查摸底要求

    各分工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有则报,没有可不报。

    三、填写材料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需准备下列材料:

    1.填写困难教职工档案表,同时加盖分工会章和分工会主席签(附件1);

    2.填写送温暖慰问实名制汇总表(附件2);

    3.情况说明;

    4.如因患病、残疾等原因造成的家庭困难,需提供病历及医保报销后的自费证明;因突发事件和意外灾害造成的家庭困难,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校工会届时会组织工会委员会成员根据相关文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定,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

    请各分工会于202318日前将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并发送至邮箱(pdsxygh@163.com),文件名格式为“分工会名称+送温暖”,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孙乐楠;电话:13525368561

     

    附件:

    1.困难教职工档案表

    2.送温暖慰问实名制汇总表

     

     

    平顶山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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