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和校工会年度工作安排,为更好的开展困难教职工帮扶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对本年度困难教职工进行排查摸底,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1、平顶山学院困难教职工(工会会员)
2、患重大疾病,享受政府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后,自付医疗费用较高造成家庭困难,群众公认需要帮扶的教职工。
3、家庭因突发事件和意外灾害等造成有较大损失,配偶患重病或下岗失业、单亲特困女职工等情况特别困难的教职工。
4、校工会委员会按照往年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有关困难职工帮扶办法等文件讨论后认定其它情况致困需要帮扶的教职工。
二、调查摸底要求
以分工会为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则报,没有可不报。所报困难教工人数一般不超过所在单位在职教工总数的5%。
三、填写材料要求
符合申报帮扶条件的教职工需准备下列材料:
1、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格,同时应加盖分工会章和有分工会主席签字(附件1,表格后面有填表说明,请仔细对照填表说明填写);
2、撰写个人或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加盖分工会章、分工会主席签字);
3、提供本人近三个月工资证明(加盖分工会章)、配偶近三个月工资证明(配偶单位公章);
4、如因患病、残疾等原因造成的家庭困难,需提供病历及医保报销后的自费证明(近两年),并加盖分工会章。
四、校工会届时会组织专家根据相关文件对帮扶材料进行评定,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请各分工会对申请材料严格把关、分工会主席签字、盖章,请于2018年12月17日前将材料报校工会办公室,如需后续材料另行通知。
附件: 平顶山学院困难职工档案表格
平顶山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