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7/13 浏览次数:

    平顶山学院“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社会氛围。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家庭素质,倡导文明新风。

    二、活动对象

    凡学校在职职工,无违法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 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

    家庭成员在传扬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在当地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标准进行自查、申报。

    (一)文明家庭考察范围:

    凡家庭在文明礼仪、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就业创业、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笔墨书香、良好家风、党员奉献、热心公益等方面,有一个或多个方面做得突出,即可报送文明家庭。

    (二)名额分配:

    每个分工会推荐1户(职工人数超过50人的可推荐2户)进行评选。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袁桂娥任组长,田建伟、杜伟、于长立任副组长,组织部、宣传部、工会、人事处负责人及各分工主席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工会,刘秋锋任办公室主任。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基层推荐、择优评选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宣传发动从7月底开始启动,各分工会要以寻找“文明家庭”等活动为抓手,在基层单位组织职工开展文明家庭互评互议活动,深入挖掘好家风、好家训。

    (二)基层推荐。9月15日前,各分工会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确定参评家庭名单,经公示后报校工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择优评选。各分工会评议上来的所有家庭中,评选组委会择优评选出三个家庭,作为校文明家庭进行表彰。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四个”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分工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要以最大限度扩大职工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职工、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登记表》、(一式两份,需盖章,见附件1),同时提交电子版;二是报送电子档生活照两张,电子文档发至工会邮箱pdsxygh@163.com,材料须经分工会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所有材料于9月20日前报校工会。

    附件:平顶山学院2018年度文明家庭登记表

    联系人:葛雁泓

      话:7677187

     

     

                                 平顶山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