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四届三次二级教代会暨工代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5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平顶山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现就分工会召开四届三次二级教代会暨工代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二级教代会暨工代会的有关程序

    1、各分工会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组织、召开好二级教代会暨工代会,名称为“××××四届三次教代会暨工代会”。

    2、二级教代会暨工代会的议程:(1)听取、审议行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总结上年工作、部署今年工作)、二级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单位其他需要审议的文件;(2)民主评议处级领导干部;(3)通过大会决议。

    3、二级教代会暨工代会的规模:5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召开代表会(代表名额掌握在教职工总数的30%左右),50人以下的单位召开全体教工大会。

    二、基本步骤

    1、宣传动员。各分工会要组织全体会员认真学习《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平顶山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提高全体会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其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保证大会顺利进行。

    2、起草行政、工会工作报告。要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工作报告。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地总结上年度的工作,肯定成绩,找准差距;要展望未来,根据校教代会暨工代会的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新一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及实施措施,二级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单位其他的重大事项须经教代会表决通过。同时,分工会工作报告要报告本分工会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本次会议在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协助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组织,积极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2、严格程序。各分工会一定要严格按程序和有关规定执行,保证大会按时、顺利进行。

    3、严肃纪律。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遵守会议纪律。要充分发扬民主,体现教职工的民主意愿。

    4、各分工会在会议召开之前,把会议的全部材料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报告校工会。校工会将根据情况酌情派人参加。

    四、时间安排

    各分工会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积极筹备,务必在2017年4月底前召开完二级教代会暨工代会。

    平顶山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