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教代会代表巡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1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发挥教代会代表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根据《平顶山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巡视暂行办法》和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对学校部分职能部门开展教代会代表集中巡视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巡视时间

        2017年11月6日-11月9日

        二、巡视内容

        巡视内容为学校2017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三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

        三、巡视单位

        宣传部、人事处、科研处、发规处、教务处、地方合作处、后勤处、基建处等八个部门,巡视分组情况附后。

        四、巡视工作方法

        巡视采取“听、看、询、提”等方法开展工作,具体以现场查看和举行汇报座谈会为主要方式,每一组的具体巡视时间由组长根据情况安排,按照要求时间完成。

        五、巡视工作要求

        巡视结束后,每个巡视组向校工会提交一份巡视总结报告,报告需要在11月13日前提交。巡视报告需要对巡视内容所列事宜进行详细汇报。校工会收到报告后,统一汇总后向学校领导汇报此次巡视情况。

    校工会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docx